瑞士各州总付税制概览
按州逐一梳理支出税制的现行情况及最低应税基数的确定方式。
简要回答
总付税制(法语称imposition d'après la dépense)在瑞士大多数州对符合条件、且不在瑞士从事有偿工作的外国籍人士依然适用,但已有部分州在本州层面废除该制度,包括苏黎世州、沙夫豪森州、外阿彭策尔州、巴塞尔乡村州和巴塞尔城市州。在仍然适用的州,应税基数由纳税人与州税务机关在联邦最低标准框架内协商确定,并与联邦层面的普通税制并行征收。
总付税制,有时也称为forfait fiscal(定额税),是一种特殊税制,适用于在瑞士定居、且不在瑞士境内从事有偿活动的部分外国籍居民。纳税人不按其全球收入和财富纳税,而是按照反映其在瑞士生活水平的支出基数纳税,该基数经与州税务机关一次性协商确定,并定期复核。
谁可以申请总付税制
该制度适用于首次在瑞士取得税务居民身份,或在离开瑞士至少十年后重新返回的外国籍人士,前提是他们不在瑞士从事有偿雇佣或个体经营活动。瑞士公民不符合申请资格,已在瑞士从事工作(即便是兼职)的外国籍人士同样不符合资格。
夫妻双方均须满足申请条件;若配偶一方在瑞士工作,整个家庭通常将无法适用该制度,须按普通税制纳税。资格审核在抵达瑞士时进行,并非自动获得,而是需要向州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达成协议。
最低应税基数如何计算
自2016年联邦对支出税制改革以来,直接联邦税的应税基数不得低于纳税人在瑞士住所年租赁价值(或实际支付租金)的一定倍数,联邦税法中规定了法定最低门槛。多数保留该制度的州对州税和市镇税适用同等或更高的最低标准。
在实践中,税务机关还会将拟定的支出基数与一项对照计算进行比较,该计算汇总纳税人在全球范围内已知的实际生活开支,并按两者中较高的一项征税。最终数额在居留开始前与所在州协商确定,通常按一定周期复核,因此并非在协商之前就能预先给出的固定数字。
- 申请资格:不在瑞士从事有偿活动,属首次或再度返回居留
- 计算基数:租赁价值或实付租金的倍数,须满足法定最低标准
- 对照比较:进行全球支出对照计算,按较高数额征税
- 协议确定:在抵达前与州税务机关协商确定
仍实行总付税制的州与已废除该制度的州
在一次联邦全民投票后,各州仍可自行决定是否在州和市镇层面提供支出税制;而在直接联邦税层面,该制度依据2016年收紧后的规则继续存在。已有多个州通过本州全民投票彻底废除该州级制度,这些州的居民无论是否符合联邦资格,均须按全球收入和财富的普通税制纳税。
已知在州级层面废除总付税制的州包括苏黎世州、沙夫豪森州、外阿彭策尔州、巴塞尔乡村州和巴塞尔城市州。其他大多数州,包括日内瓦湖区各州、伯尔尼州、提契诺州和格劳宾登州,仍继续提供该制度,各自在联邦底线基础上适用自身的最低基数和行政做法。
| 状态 | 涉及州 |
|---|---|
| 州级层面已废除 | 苏黎世州、沙夫豪森州、外阿彭策尔州、巴塞尔乡村州、巴塞尔城市州 |
| 仍然适用(举例) | 日内瓦州、沃州、瓦莱州、伯尔尼州、提契诺州、格劳宾登州、弗里堡州、纳沙泰尔州 |
家庭和高管通常在哪些环节遇到困难
该制度在纸面上看似简单,但难点在于跨州比较:每个州都有各自的最低倍数、对照计算方式和协商空间,因此即便是两个都仍提供该制度的州,同一家庭在不同州定居也可能面临截然不同的结果。
第二层难点在于时间安排。由于申请资格取决于抵达前未曾在瑞士工作,且协商确定的基数须在居留开始前敲定,因此有关所在州、房产以及家庭活动安排的决定,从一开始就需要按正确顺序推进,而非事后再作调整。
我们的顾问团队负责协调各州比较工作,并引荐合格的独立税务顾问,确保您的搬迁、住房和税务安排作为一个整体统筹推进,而非各自独立的决定。
申请预评估申请流程通常如何进行
总付税制的申请通常在抵达瑞士前后向州税务机关提出,并提交有关家庭计划中的瑞士居留安排、家庭状况以及在瑞士不从事有偿活动的相关信息。税务机关随后会与纳税人的代理人提出或商定应税基数。
由于该制度与居留许可、房产决定以及(对于非欧盟/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籍人士而言)移民手续相互关联,能否顺利推进往往取决于是否将这些环节协调统一处理,并为具体的税务申报事宜聘请合格的独立税务顾问。
- 在确定定居地点前,先核实该州对总付税制的现行立场
- 评估夫妻双方(而非仅主申请人)的申请资格
- 在应税基数协商确定前,安排好居留、住房及任何瑞士境内活动的先后顺序
- 为协商和申报事宜聘请合格的独立税务顾问
延伸阅读
常见问题
瑞士哪些州已废除总付税制?
总付税制的最低应税基数是多少?
瑞士公民可以申请总付税制吗?
总付税制是否同时涵盖联邦税和州税?
总付税制是否等同于一个固定的公开税率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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